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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留学

​学生合作计划 SPP

基本要求   

你必须使签证官满意你符合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之要求,并且你的在加逗留为临时性质。还必须:

  • 使签证官满意你将在被授权的逗留期限结束后离开加拿大;

  • 已经被一教育机构接受并持有有效的接收信函;

  • 证明你有足够资金负担你的在加逗留;

  • 提供所有签证官为评估你的准入性所需的文件;以及

  • 完成体检。  

  •  

       如果课程或学习项目为六个月及以下,则只需申请访问者签证(短期学习学生)。   

       如果过去10年去过美国或加拿大,或者目前持有美国签证,可以走简化类别。申请本科、硕士或博士学位,也可以走简化类别。   

       如果就读加拿大指定学院,有5.5分的雅思成绩,请参考学生合作计划(SPP)。   

       如果就读加拿大学院或大学,有6.0分的雅思成绩或法语B2的成绩,请参考学习直入计划(SDS)。

 

签证清单

  • 学习许可申请表(IMM 1294)。

  • 申请人、申请人的父亲和母亲完整填写家属表和教育及就业细节表,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。

  • 两张照片。所有照片需符合照片要求细则中的所有要求。每张照片后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。 本人有效护照。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、且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内有效。

  • 本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(照片页即可)。

  • 由指定体检医师提供的体检表格副本。

  • 加拿大学校录取/登记办公室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,显示申请人需缴纳的准确学费金额、预期的学习起止时间以及申请人最迟的可注册时间。

  • 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的学习计划。长度通常为1页。学习计划应阐明以下要点:

       你为什么希望前往加拿大的学校学习以及为何选择此专业;

       你的总体学业目标;以及

       加拿大学历/学位将如何提升你的就业机遇。

  • 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,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(IMM 5476)。

  • 高中毕业证书的公证件,以及高中登记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公证件。点击查看成绩单的要求

  • 18岁或者19岁以下的申请人需要来自于父母及加拿大监护人的监护声明。

  • 若计划在魁北克省学习,递交一份有效的魁北克省接受函(CAQ)。

  •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。

  • 曾经获得的所有大学或学院学历的公证件、以及所有就读中的课程成绩单。如果仍未毕业,请注明预计毕业日期以及你将获得何种学位、学历或证书。

  • 若申请人年满18岁及以上,请递交警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件。 年满18岁后若在某国或地区曾连续居住六个月或以上、则必须从此国家或地区获取警方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  • 反映至少十二个月资金累积历史的证明。要求如下:

  • 日期为最近两个月内的显示现有可用资金的存款证明原件;

       存单原件及/或存折原件;

       以及 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。

       其它形式资产的相关文件、如股市账户、商业交易文件及房地产交易文件,虽然不能替代上述所需文件,但可以附于申请内。若无法提供文件证明,申请人也可以提供一份书面说明。

  • 申请人父母的雇佣证明。要求如下:

       申请人父母各自的现任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信原件,须包含父母各自雇主的全称、地址和电话;

       父/母在该处就业年限、职务、最近两年的收入、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。如果申请人由父母以外的人士资助,请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信息;

       以及 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十二个月中父/母各自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税单原件,包含缴税人姓名及其名下所缴纳的金额。

  • 若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或部分拥有某公司,请递交公司登记证明的公证件。

  • 若申请人在职,请递交雇佣证明信原件,须包含雇主的全称、地址和电话;申请人在该处就业年限、职务、最近两年的收入、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。

  • 如果申请人接受某加拿大学校或其它组织的资助,请递交:详细说明预期学习期间每一年申请人将获得资助的文件原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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